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民办学校重大事项变更与退出机制,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、省委编办、省民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《广东省民办学校重大事项变更与退出办法》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《办法》所列民办学校重大事项变更与退出的具体情形包括分立、合并、举办者变更和终止办学。
其中,民办学校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。新设分立是指现有学校分割为两所或两所以上的民办学校,现有学校注销;派生分立是指现有学校的一部分分立出去成立新校。
广东省教育厅表示,近年来随着学龄儿童人数变化以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情况,民办学校的分立、合并、举办者变更等情形较多,有必要就重大事项变更与退出作出专项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