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乱搭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》(普府规〔2026〕6号),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规范城乡建设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提升城市品质,我市决定开展全市乱搭建集中整治行动。
整治范围涵盖全市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违法搭建行为,重点整治占用公共空间、影响市容市貌、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。通告对整治时限、责任分工、处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通告要求,主动开展自查整改;逾期未整改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具体整治内容、范围和期限以通告全文为准。
根据《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乱搭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》(普府规〔2026〕6号),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规范城乡建设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提升城市品质,我市决定开展全市乱搭建集中整治行动。
整治范围涵盖全市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违法搭建行为,重点整治占用公共空间、影响市容市貌、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。通告对整治时限、责任分工、处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通告要求,主动开展自查整改;逾期未整改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具体整治内容、范围和期限以通告全文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