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教育报》刊发评论指出,山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指导纲要》,明确教师是教学设计的责任主体、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,AI工具仅用于辅助探究、启发思考、优化反馈,严禁教师以AI替代备课授课、学生以AI代写作业。“善用”与“滥用”的分野在于是否守住人的主体地位。评论强调,要让人工智能成为教师的“得力助手”、学生的“成长伙伴”,坚持育人为本、智能向善。